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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大家對Twinings的認識和瞭解,忍不住懷疑自己住在玻璃屋,看得到外面卻被透明且隱形的罩子隔絕著,生在其中缺乏感受性,對生活中各式各樣小細節視而不見。

圖片來源:tea accessories

大學還沒加入茶道社前,我以為有紅茶樹、綠茶樹、烏龍茶樹,依這樣的邏輯應該也有抹茶樹...(糗事多還臉皮厚不怕告訴別人應該是inzoo的特殊專長)

事實當然不是。

同一顆茶樹摘下來的葉子,依不同發酵程度做成紅茶(全發酵)、烏龍茶(半發酵)、綠茶(不發酵),而綠茶磨成粉就是抹茶。但以人類喝茶這麼久遠的歷史,古老經驗也告訴我們某些茶種特別適合製成烏龍茶,或某些地區因地勢或氣候的關係,製成紅茶香氣特別迷人。

國中時愛喝奶茶,陳媽媽因應女兒喜好,阿薩姆奶茶一箱一箱搬,喝了十幾年的老牌子,直到最近才知道阿薩姆不只是品牌名稱。Assam是印度的一個省分,1823年英國人R. Bruce在阿薩姆省發現高大的野生茶樹,經過不斷的改良與雜交後,成為最適合製成紅茶的樹種之一。

之前曾嘆言「為什麼我煮的奶茶不好喝?」,看了《紅茶事典》才發現,除了蒸煮過程要注意一些小地方外,紅茶產地才是最重要的先天條件。

印度大吉嶺Darjeeling地區的茶葉因天候或地理條件之故,製作的紅茶具有特殊的麝香葡萄香,有紅茶中的香檳之稱,適合沖成純紅茶飲用,若做成奶茶香氣被奶味蓋過,不免可惜。

同樣也是印度的阿薩姆Assam紅茶,因香味濃烈茶色深,適合泡成奶茶飲用。挑選製作奶茶的茶葉有個原則,具強烈芳香的品種較不易被奶味掩蓋。

斯里蘭卡的頂普拉Dimbula,這地區生產的高山紅茶,因單寧酸少且氣味柔和芳香口感溫和,最適合泡成清澈透明的冰紅茶。

紅茶裡的咖啡因和單寧酸,冷卻後有cream down的凝固現象,除了茶色變得混濁不透明,香味也散失,所以要泡出一杯漂亮的冰紅茶,除了挑選單寧酸少的茶葉品種外,將泡好的熱紅茶倒入一大杯冰塊中急速冷卻也是竅門。

以紅茶產區而言,目前世界有三大茶系,中國茶、印度茶、錫蘭(斯里蘭卡)茶,上述幾款只是為解釋各種不同沖泡方式適用的紅茶品種。

氣候對農作物生長影響重大且無法恆定,因此就像把多種不同種類葡萄酒混合成香檳一般,國外的製茶公司,為了保持產品香氣或口感的穩定,也會混合不同地區的茶葉,推出English breakfast這種濃味適合早餐飲用的混合茶。

至於很多人喜歡也很多人不愛的伯爵茶Earl Grey's tea,由來的故事很好玩。曾以外交使節身份居住中國的格雷伯爵,返國後將中國茶葉調製的秘方告訴Jacksons製茶公司的合夥人,沒想到推出後廣受王室喜愛而打響名號。

務實的人只重功能,浪漫的人注重氣氛,講究之人注重功能也在乎氣氛。

所謂的飲食文化,就是很多講究之人走出來的美食之路。有些人研究產地,有些人專精手法,還有一些人廣泛攝取各家經驗集大成。而我有幸不勞而獲閱讀先人經驗,除了在日常生活學以致用外,也真心感佩他們致力達到飲食美善境界的態度。

最後,本文主要資料來源為《紅茶事典》,唯經過個人揉和其他資訊且重新排列組合後,恐有錯誤,因此文中若出現任何筆誤由本人負責。

補充:

一杯好喝的紅茶沖泡方式有訣竅,彩色字體出自唐寧英國皇室御用茶網路專賣店,原始文章底加,inzoo於其後加上此舉的原理說明。

茶喜歡氣氣。直接從水龍頭汲取冷水到茶壺內,有助於沖泡完美的茶。 
inzoo解釋:泡紅茶有個術語跳動(Jumping),意指茶葉在水中上下左右的躍動,充分釋放茶味,這個動作需要藉助水中空氣帶動,因此這裡說直接從水龍頭汲水,是指使用最新鮮還有很多空氣在其中的活水。

沖泡時請先確定茶壺內沒有污垢,若有污垢時,可放兩茶匙的蘇打粉,加入沸水靜置於2-3小時,便能輕鬆去除茶壺髒污。
inzoo解釋:積累的茶垢會影響新泡的茶味。

以熱水暖壺,但不要擦乾。當水沸時,立刻將水倒入茶中。
inzoo解釋:熱水暖壺是為了讓注入壺中的水不至於降溫太快,茶香才出得來。沸騰過久會讓水中的空氣逸失,不利茶葉跳動,所以回沖第二泡時最好另開一壺水。

濃淡可依自己喜好(沖泡綠茶的水,最好是在水正要沸騰前加入)。使用保溫蓋將強制性加長泡茶時間,使茶味變得苦澀,建議沖泡使用可移動式的浸漬器或茶包來改善。 
inzoo解釋:每種茶葉有不同的蒸煮時間,一般來說,沖泡純紅茶需2~4分鐘,若是做成奶茶,茶香要濃茶味要醇,浸泡時間約莫多一分鐘,置放太久口感會變差。

謹記MIF(Milk in First)理論。先加入牛奶,可避免茶表面產生球狀油脂。
inzoo解釋:其實奶先茶先各有一派人馬支持,他這樣建議應該是怕咖啡因和單寧酸遇冷凝固。

特別叮嚀您,在沖泡時最好打開壺蓋攪動茶葉,使茶葉充分與熱水融合為一。只要依照以上黃金沖茶原則,你也能輕輕鬆鬆沖泡一杯完美好茶 
inzoo解釋:攪動茶葉的目的跟上述第一點相同。

P.S.為了挑選字體顏色好傷腦筋,試了半小時終於放棄,不好意思讓大家眼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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